东兴区上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
东兴区上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发布时间:2016-06-15来源:区民政局阅读次数:414【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激励军人献身国防事业,扎实推进我区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近日区政府出台文件对我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进行了调整。
本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调整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入伍时所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政策规定。现2014年9月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8458元/年,2015年9月月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9427元/年。
点赞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相关热词搜索: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